天剑公司的人确实都是神经病,但詹金斯不是,他这样做也是有他的原因的。
如今的时间点很神奇,随着李恩的穿越,时间线发生了一些改变。
托尼斯塔克公开了自己钢铁侠的身份,引起了轩然大波。
但早在两年前,就有一个天剑公司,将旗下的所有超级英雄全部公开身份了。
这是原本时间线所没有的剧情。
只不过人气太低,公开了也没人在意。
这一直给詹金斯的打击巨大,他是一个商人,以为投资超级英雄一本万利,没想到老本都没赚回来,所以只要是个有话题的英雄他就要。
目前能够独当一面的只有三个。
一个就是被李恩打倒的“野兽”崔佛,之前是职业杀手,是个浑身腱子肉的壮汉,走的是欧美反英雄路线,也只能走反英雄路线,同时天剑所有脏活累活都交给他干。
第二个是“光明骑士”,又有个外号“蓝色魔鬼”,是个二十多岁的富二代,有一套蓝色装甲,据说性格比崔佛还要变态,捧他主要是因为他跟托尼斯塔克的人设比较像,要蹭一波钢铁侠的热度,实际上不论是人品还是实力,光明骑士都要差钢铁侠许多。
第三个是个黑人英雄,名叫雷暴,算是天剑正义感最强的一个主流英雄,也是现在天剑公司人气最高的超级英雄,但粉丝也都是黑人。
所有英雄,没有一个是正常人。
跟这些人比起来,李恩简直就是翻版的超人。
能飞、有镭射眼、还有超强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形象。
詹金斯悟了,那种感觉,就像所有宇宙的格温都会爱上蜘蛛侠一样。
这个时间点,李恩就是命中注定来拯救天剑的,如果让这样一个超人加入天剑的话,整个公司一定能起死回生!
所以他大胆的向李恩发出了邀请。让原本想要杀人抢公司的李恩有些不知所措。
他还不知道天剑公司是时间线给他的安排,不解的问道:
“你的人刚才还想杀我,这会儿又邀请我去,你怎么有脸的?你不怕我杀了你吗?”
但詹金斯一脸无所谓,敢招一帮变态超人类,他本身就不会是一个胆子小的人。
他唯一怕的就是公司倒闭,公司运营了两年半,每年都在亏钱,刚开始就已经到了倒闭的边缘。
他坚信能让自己翻盘的人只有李恩,他愿意为了这个豪赌一次,大手一挥。
“李恩先生,你要是想杀了我,那我只能认命了。但我相信,人生在世,只靠自己单打独斗是不够的,总需要有人辅佐你。”
“而亲爱的超人,我愿意成为辅佐你的那一个人。”
李恩闻言有些无语,招人这么随意的吗?
阿祖是被迫给公司打工,这个天剑竟然求着我去?
那就先加入吧,之后找机会把詹金斯干掉独揽大权,李恩伸出三根手指说道:
“要我加入也可以,首先,我要一套大别墅,要我家里人明天必须住上那种。第二,每个月要五十万的底薪,外加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份,一分都不能少。第三,必须要我做绝对的领导者,你们要全力配合我的要求,要是不同意的话那就算了。”
詹金斯闻言愣了一下,“你果然跟那些义警不太一样啊,但我的理念跟你相同,超级英雄当然要有报酬才能更有做英雄的动力,但是可惜,我现在没钱。”
“什么!没钱?”
“没钱你开集贸公司啊!”
李恩瞪眼,这种话是怎么从你的嘴巴里说出来的?上去就要拽他虚拟人物的衣领子。
“你少蒙我啊,都搞出这么个虚拟人像和高科技光盾了,怎么可能没钱?没钱也敢找我?”
“别着急,别着急啊。我们公司现在毕竟是建立初期,有钱也不能这么花,钱都用来投资超级英雄了!”
“钱是真没有,但是公司保证可以给你全力帮助!只要你提的要求不算过分,我都不会拒绝!”
“真的?”
李恩脑子一转,看了詹金斯一眼,竟然这样的话……
那就先帮我办一件事。
………
十分钟后,疯狗帮根据地,疯狗酒吧。
酒吧门口画着标志性的狗头标志,两个负责看门的混混如同往常一样聊着天,丝毫没有预料到危险即将降临。
一个壮汉突然来到了他们的门口,“踉踉跄跄”的,一个不注意,对着他们标志性的狗头标志就开始尿尿。
两个人愣了一下,整个地狱厨房还没人敢对他们疯狗帮这么无礼,以为应该是哪个醉鬼喝多了,拿着刀子上去拍了拍壮汉的后背,想着把壮汉吓跑。
没想到扭过来的,却是一张血淋淋的脸。
那人被吓了一跳,还没反应过来,“砰”的一枪,野兽崔佛从裤裆里掏出一把枪,一枪就击穿了那人的裆部。
偷袭得手!崔佛杀人好像不需要理由一样,一枪裆部一枪头,接着又一枪干掉另一个看门的混混,然后扛起火箭筒对准酒吧大门。
歪头听脚步声,刚才的枪声吸引了几个疯狗帮成员过来查看情况,在他们开门的一瞬间,一发RPG发射。
轰隆一声巨响,伴随着爆炸产生的浓烟,崔佛猛的跳入酒吧之中,拿着机关枪开始朝天扫射,大吼一声。
“除了疯狗帮的人,其他人十秒内通通撤离,否则别怪我伤及无辜!”
十秒,说实话,崔佛给的时间真不算宽裕,有故意要大开杀戒的嫌疑。
但今天正好赶上疯狗帮聚会,整个酒吧里全都是疯狗帮成员,看见崔佛后一下举起了十几把汤普逊机关枪。
“法克你,你是谁?敢来我们的地盘,不知道疯狗帮的“疯狗”两个字是怎么来的吗!”
看着满屋子的疯狗帮成员,满脸是血的崔佛咧嘴一笑,双眼一片血红。
爽,太爽了。
熟悉他的人都知道,他平时是个文质彬彬的人,但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,控制不住的想杀人,这已经成了一种病,如果不杀人他会浑身难受,憋屈,咳嗽。
现在是因为杀不了李恩,正憋屈的时候,见到了这么多人,怎么可能不爽呢?
“全都是疯狗帮的吗?詹金斯你也看到了,这可不能怪我!很久没有机会能杀这么多黑帮了,我都快忘了这“芝加哥打字机”的味道了。”
“所以,我决定不用枪杀他们,让他们死的尽量痛苦一些。”
说着,崔佛甩手一扔,果真把手上的重型机枪扔了,然后猛的拿起一个啤酒瓶子砸在一个人头上,之后用碎瓶子扎入那人的双眼,转手再插进另一人的菊花之中,拔出来,再次扎在另一个人的眼睛里。
汤普逊冲锋枪的枪声不断响起,声音就好像是一台台“打字机”一样,是死神在给你下“死亡证明”,但杀红了眼的崔佛如入无人之境,子弹划在他的身上留下道道血痕,却始终无法对他造成致命伤害,拿着破碎的酒瓶子猛的从每个人的眼睛里拔出来,再插入到他的菊花之中,使得酒吧里哀嚎一片。
一扎菊花二扎眼,三扎菊花,四扎眼……屈辱且痛苦,如此反复,手法之残忍,让旁边天台上的李恩看的津津有味,大快人心。
一旁的詹金斯看不下去了,问道:
“那个,李恩啊,这个疯狗帮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吗?至于你这样报复他们?虽然崔佛走的是反英雄人设,杀几个黑帮可以接受,但画面实在是太残忍了。”
“哦?你不是说我提什么要求,只要不过分都不会拒绝吗?残忍的话就设置一下十九禁吧。因为,他们打了我老爸。”
收起笑容,李恩眼中闪过了一抹锐利的光,看着詹金斯说道:“虽然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你长什么样子,也不知道你有没有爸爸,但有一点你要记住,我的家人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,任何人只要有一点点想伤害他们的想法,就会死。”
平静的话语,詹金斯听起来却有些威胁的味道,但也对李恩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。
这个出生在地狱厨房的孩子也许并不是一个做英雄的料子,但对家人非常不错。
想把这样一个人捧成“超人”,那难度可不算小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