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晓天老眉低垂,稍作思量,面向卢靖南,问道:“不知卢门主为什么如此笃定、发生在季家庄的命案就一定会是翠微剑派所为。”
不等卢靖南回答,他身后的李龙涛已朗声说道:“谢门主这不是明知故问吗,我们有知情人萧姑娘的证言,事情已经查得很清楚了,仙刀门的王甲略,还有贵派的秦淑远,当时都有在场,他们听得也都是一清二楚,你何不亲口问一问秦公子?”
谢晓天向人群中张望,询问道:“不知萧姑娘何在?”
只见人群中面面相觑,许久也不见有人应答。
秦淑远见此,开口回道:“师傅,那位萧姑娘人还未到。”
谢晓天疑惑片刻,不再多想,说道:“不瞒诸位,那位萧姑娘的言论,老夫也已知晓,且先不说那位萧姑娘所言是否属实,只听一人之言,便要定杀伐之事,这未免草率了一些吧,民间俗世里的断案问罪,尚且遵循一个章法,可眼下,诸位一不见人,二不问物,上来就要寻个你死我活,可合乎公道二字?”
沈轻鸿借机反问道:“敢问谢门主,那要如何、才能合乎这公道二字。”
谢晓天看向沈轻鸿,含笑说道:“公道、公道,自然是大公无私、公公正正的道理。”
沈轻鸿本就是想要谢晓天当众说出这样的承诺,顺势说道:“若真是如此,那在下也愿意听听看,谢门主究竟要如何主持这样的公道。”
谢晓天道:“这位想必就是洪河谷仙刀门的沈门主了。”
沈轻鸿提刀作揖道:“在下正是。”
谢晓天移开目光不再看他,说道:“既然那位萧姑娘人还未到,沈门主又何必急于动手,两位不惜闹起一场道门之争,要的、也恐怕不只是公道两个字吧。”
沈轻鸿不卑不亢道:“谢门主此言差矣,若是那位萧姑娘不来、便不能动手,那要等到何时才能动手,若是那位萧姑娘永远也来不了,那我派的大仇岂非永远也不能得报了?民间俗世里的断案问罪,有民间俗世里的章法,方外之人的恩怨,自然也该有方外之人的快意,若连报仇都需要等着看他人的脸色,那还要手里的刀何用。”
谢晓天道:“方外之人自然该有方外之人的快意,但凡事总要讲个规矩吧,若无规矩,各个都学两位,那这洪川岂非很快就要大乱了?翠微剑派尚有百余人,难道他们真的就个个都有参与、个个都有罪过?老夫今日若是不来,诸位是不是真就打算要将这一干人等、杀得一干二净了!”
这一番言辞,说得沈轻鸿哑口无言。
秦淑远也在不经意间就回想起了洪川王秦慧乔的话,有时候,正义的确只是强者的工具。
卢靖南回过神来,说道:“谢门主的这一番话,未免有偏袒之嫌,我们纵有不周之处,那也全是因义愤使然,既然谢门主是来主持公道的,那在下愿听谢门主的高见。”言罢,冷脸偏过头去,胸中犹有义愤难平。
谢晓天道:“卢门主放心,此事必然会有一个交代,若真是翠微剑派所为,老夫绝不偏袒。”
卢靖南脸色转好,望向谢晓天,说道:“好!”抱拳一推,续道:“那便请谢门主开始吧。”
郑贺年旁听至此,心中又开始不安了起来。
谢晓天的目光扫过众人,落在了秦淑远的身上,说道:“远儿,此事、为师是交由你来调查的,便由你来给大家说一说调查的结果吧。”
秦淑远无可奈何,回道:“是。”
他略微整理一下思绪,觉得有必要重申一遍事情的经过,便上前两步,开始讲述道:
“事情是这样的,半月以前,季家庄一个名叫季铁牛的农夫,清晨在去往自家青梅林的途中,发现了当地护林人刘乞儿的尸首,季铁牛随即返回季家庄报给了当地县尉,当地县尉带着捕头姚四喜等人赶到了现场,扩大搜寻时,在半里之外,又发现了血案主现场的十六具尸首,并且在主现场发现了护林人刘乞儿巡夜所用的灯笼,经当地仵作初步查验,这十七个人死于相同的剑伤,从刺击的伤口推断,凶手所用的剑,大致宽两寸三分,死亡时间也大致相同,都为前一天夜里的子时三刻。”
“这十七个被害人,除了当地的护林人刘乞儿留下有一盏巡夜用的灯笼以外,有七个灰衣人带着剑,六个黑衣人带着刀,剩下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、一个五十多的妇人、以及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子,都是一副富贵人家的衣着打扮,现场除去三辆马车,以及死者携带的备用衣物以外,就只发现了几个空空的木匣子,所有财物、以及死者身上的金银首饰,全部都被洗劫一空,一无所剩。”
“当地官府随后又在两位死者的身上、发现了灵州孝风镇四海商会所发放的两张契据,确定了死者身份为灵州天剑门赵智、与洪河谷仙刀门祝灵峰,便立即派人将案情马不停蹄地上报给了洪川王府,因涉及到道门之事,我父王便又立刻派人将相关文书送到了天柱峰,呈给了我师傅过目,恰逢灵州昭华寺的宗泽法师送来了昭华寺普恒方丈的一封书信,才从宗泽法师的口中得知,其余三名死者为灵州屠苏城的客商。”
“我师傅十分重视此事,随即命我配合天剑门的李龙涛和仙刀门的王甲略一同调查此事,我与天剑门的李龙涛和仙刀门的王甲略在洪川王府汇合后,第一时间便去了季家庄的十里青梅林查验,从压在青梅树上的一个马车顶棚上,发现了一个残留的信角,现场搜寻无果后,便去了当地义庄查验尸首,在那名五十多岁男人的后颈发际中,找到了与信角相吻合的一张折纸信,信上写着“冤有头、债有主、早退避、可免死”这十二个草书,借此,初步判定,凶手可能是为了寻仇或者是劫财而杀的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