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1975,从养海蜇开始发家 第127章 唐人街

作者:小猪盖被子 分类:都市 更新时间:2025-03-15 22:11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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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嗒。”

“嗒。”

“嗒。”

敲击声很有节奏和规律,就像是一名优秀的舞者总能准确卡点,给人一种视觉和听觉上的享受。

王雷三人停下手里的动作,同时看向巷道入口处。

只见。

一杆黑色带着帽檐的昏黄路灯下,一名身材修长匀称的男子正站在那儿,手里拿着一根两根手指粗的褐色铁棍。

他的嘴里应该还咬了一根烟。

丝丝缕缕的热气从脸颊上升腾而起,在昏黄的路灯下十分明显。

三人喝了不少酒,属于半醉,加上路灯下的光线实在是模糊,并不能看清楚那个人的脸。

“**!”格雷大声骂了一句。

“滚!”王雷也骂道。

此时此刻,孟佳脑袋没有那么晕,眼睛半张半眯勉强看清楚眼前的景象。

心中一惊,酒醒大半。不过体内没什么力气,手指动弹不了,她不敢相信,王雷竟然会对她做出猪狗不如的事情。

心里已然绝望!

想着等恢复了力气,打个电话给父母便一头撞死在米国。

三十秒之后,孟佳疑惑,王雷三人怎么还不动手,站着不动看向一个方向。

孟佳连衣裙的领口被撕的很松,裂开了一道缝隙,她长发散乱后背倚在墙角,一点点转头看向巷口。

从男人腿部的缝隙中,她看到了一道模糊的身影。

刹那间。

孟佳无声的流泪。

她一眼就认出来了,那个人是方回!

是方回...

方回抽完一根大前门,把烟头弹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,他拿着铁棍冲了过来。

没有一句废话。

因为前摇已经结束了。

冲到近前,王雷才看清楚眼前之人,心中惊骇,“是你!”

“砰!”

铁棍狠狠砸在了他的头上,当场爆头,鲜血飚射。

王雷的身子登时就软绵绵倒在地上。

格雷和乔治懵逼了,米国绝大部分人都是欺软怕硬,你硬他就软,你软他就硬。

转身就跑。

方回哪能让这两人跑掉。

心里的火气全都发泄在两人身上。

凄厉的惨叫声此起彼伏,格雷和乔治被打的很惨,身上不知道遭受了多少下,两人跪在地上,不停求饶。

方回蹲在地上,薅住格雷的耳朵,“你妈的,真以为我听不懂外语?”

格雷不知道方回在说什么,只是缩着身子双手合十。

“孬种。”方回踢了格雷一脚,折返回去,背起孟佳。

孟佳整个人趴在方回结实的后背上,下巴垫在他的肩头,说话模糊不清,“方,方回。”

“真,真的是你啊,你怎么来了?”

“我好喜欢你啊。”

“见到你第一眼就喜欢上你了。”

“一眼就喜欢的男人怎么甘心当朋友呢。”

“呜呜...”

方回面无表情只是背着孟佳。

......

第二天早晨。

孟佳到吸着凉气醒来,脑袋很疼,跟裂开似的。

躺在床上缓和了一会儿,孟佳忽然瞪大双眼,掀起被子下床冲到镜子前。

镜子中的自己,妆容是花的,脸上有两道黑色的泪痕,口红弄的下巴上都是,长发散乱,在国内价值昂贵的连衣裙领口被扯坏了,胸前露出一大片雪白,修长的脖颈上还有几道十分明显的抓痕。

很显然,这是昨晚想要强行扯坏她衣服的格雷抓到的。

孟佳失魂落魄坐在床上,她多希望是假的。

只是酒后的一场噩梦。

可是,不是假的。

半晌之后,泪眼朦胧的大眼转动,她重新走到镜子前,脱下连衣裙和内衣。

即使三十岁了,她的身材依旧保持的很好,平坦的小腹,挺翘的臀部...

没来由的,孟佳心里很是失望。

方回送她回来,连帮她清洗一下身体都不行吗?

换了睡衣,孟佳收拾心情下了楼。

楼下,方回正一个人坐在桌边吃早饭,手里还拿着全是英文版的报纸,看的津津有味。

“起床了,孟社长。”

由于孟佳心思都在昨天晚上的事情上,并未注意这些细节,她坐在桌边,拿起一块抹了黄油的面包,小口吃了起来,“昨晚...谢谢方副厂长了。”

“不用谢。”

“昨晚喝多了,我没说什么胡话吧。”

“说了。”

“啊?”孟佳脸颊发红。

“你说的是你要阉了王雷。”

孟佳一下子变得很生气,放下面包,“我要打电话告诉父亲这件事。”

她刚站起身,角落有螺钿和花纹柜子上的电话就响了起来。

孟佳走过去接通,说了几句,脸色很难看。

电话正是他父亲打来的,王雷恶人先告状。

“我说了,我没有!”

“你是我的父亲,你为何相信一个外人的话,就因为你们要巴结他爸?”

孟佳心情压抑挂断电话,眼泪大颗大颗的掉。

方回安静的吃着早餐,假装什么都不知道,很快,孟佳收拾了心情,回到桌子前。

“对不起啊,方回。”

“嗯?”

“昨晚那么一闹,机器肯定弄不回来了,这件事是我的责任,回国之后我补偿朱县三万块。”

方回摇摇头,“不用。”

他心中发狠,即使这批加工海鲜的机器真的弄不回来,他要让这家工厂付出十倍的代价偿还。

至于怎么十倍。

火灾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

不过,还没到山穷水尽那一步。

“吃完早餐洗漱一下我们出去一趟。”

“去哪里?”

“唐人街。”

昨晚回来之后,方回绞尽脑汁,终于想到了一个人。

杨前军。

方回之所以想起他,是因为前世来米国做生意,第一笔赚钱的生意就是和他做的,两人都挣了不少钱,慢慢成为了还算不错的朋友。

有一次喝酒,杨前军就谈到了以前的自己,他在八岁时候跟随父母来了唐人街,父母在唐人街开餐馆。

那个时候唐人街刚成立不久,很乱,坑蒙拐骗打打杀杀等,国人欺负国人,外人欺负国人...

在这种环境成年之后,一直在唐人街附近瞎混,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,这也导致了他拥有了敏锐的洞察力和能屈能伸的意志力,别人赚不到的钱他敢赚,别人不敢做的事情他敢做。

只要给钱,你就是他老子!

米国经济萧条之后,迎来腾飞,他就站在了风口上。

成为第一批赚钱的国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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