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可以暖身子,肉也可以。
唐菖蒲赴会前却既没饮酒,也不曾吃肉。
他平日不是不饮酒,也不是只吃素,只是从不在砍人脑袋前饮酒吃肉。
第一个是因为酒有毒。
佛家早就说,酒是穿肠毒药。
少有人承认这一点,酒鬼就更是不认。
但酒是一种慢性毒药是事实。
人长久饮用必然会被腐蚀坏肠胃而死。
仅是少量的酒也足可对人体产生轻微的麻痹作用,让人的反应动作比平时慢上一些。
他要砍的都是知名恶人,其中不乏武林高手,与这些人生死相搏,出手慢一丁点儿都会丢掉性命。
所以,他绝不在砍人前喝酒。
肉当然无毒。
肉要有毒,只怕达官显贵就死绝了。
他爱吃肉,远胜过喝酒。
此时,他看着漫天飞雪,不由得想起前两天,在淮南王府上品的一味蜜蜡蒸熊掌。
淮南王不是个奢靡的人,尽管身为亲王,府内有金山银山,却也不常吃驼峰、象趾、孔雀、天鹅、熊掌等稀罕物。
堂堂亲王当然也不会故意饿着自己。
唐菖蒲见过这位王爷的一张午餐食谱:炒羊肉、两煎鲜鱼、炖猪蹄肚、博炉烤肉、猪肉炒黄菜、汤饼、香米饭、泡茶。
这些菜品相对于百姓的饭食,当然称得上丰盛,却绝算不得奢华。
沿海不少富商得益于走私买卖获利颇丰,每日餐饮之奢靡就远非王爷可比,不但在餐桌上常有用几百条鲤鱼须子,外加几百条鲤鱼眼珠烹饪的千须拥玉这种菜肴。
甚至有人先用太行山的老參来喂鸡,再每日用这种鸡的蛋做鸡蛋羹吃。
当日,珍珠岛三猎人为王爷觅得一件天下奇宝。
王爷特意设盛宴款待三人,才在餐桌上出现了那道熊掌。
唐菖蒲记得清楚,那道熊掌被放在一个冬瓜做成的盅里,用蜜蜡盖面、血燕铺底,蜂蜜的汁液,血燕的滋味,全都被蒸进金黄色的熊掌里。
他不是第一次吃熊掌,却觉得那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熊掌,一口肉下肚整个人似都被一股香甜的暖气充盈,四肢百骸说不出的畅快。
淮北不及淮南繁华,却也不是荒蛮之地。就在距此地几里外的城里就有做熊掌的酒楼,虽说市井厨子手艺多半不及王府大厨,做熊掌无非是黄烧、红烧,味道一定不及那道蜜蜡蒸熊掌惊艳,却也足可饱腹暖胃。
但,他来之前只是吃了一碗素面,喝了一碗滚烫的素馅混沌。
他从不在砍人前吃肉,因为一直不习惯人头落地时的血腥味。
不少江湖人砍砍杀杀久了,就是身边有人在拿刀剁人,一样能面不改色的大口喝酒大块吃肉。
他不行,不只砍人前不行,砍人之后至少一天闻不得荤腥。
所以,他很少接千首公子的活儿。
可他是珍珠岛的人,一旦主上下令,有些事就不得不做。
毕竟,主上的命令绝不可违逆。
世上大多数人也和他一样,总要做一些不愿意的事,才能继续勉强活下去。